营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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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向其进行金融类营销
本站 8 月 2 日消息,7 月 31 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辖区金融类营销催收短信和电话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加强金融机构端合规管理、明确电信企业端审核义务、建立号码监测和处置机制、健全
本站 8 月 2 日消息,7 月 31 日,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辖区金融类营销催收短信和电话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加强金融机构端合规管理、明确电信企业端审核义务、建立号码监测和处置机制、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