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软件的合理使用

软件的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定的具体条件下,法律许可他人使用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软件而不必征得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软件的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定的具体条件下,法律许可他人使用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软件而不必征得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软件许可 Software License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相比修订前的 1991 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在 2001 年软件保护条例修改时,删除了国家机关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使用。软件保护条例的合理使用范围比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范围的情形要少很多。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既不构成侵权,也无需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和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软件,就是软件的合理使用。

一、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

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其中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痛死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软件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之一。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但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计算机程序的文档,是指软件开发过程中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方法、测试结果以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比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计算机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著作权保护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 1991 年 6 月 4 日,我国颁布了专门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政法规,即《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于 2001 年 12 月 20 日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国际上除了将软件作为一种作品利用著作权法保护以外,还出现了其他的保护形式,比如利用专利法保护。率先对计算机软件给予专利保护的国家是美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开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在我国也可以申请专利。

二、什么是软件的合理使用软件的合理使用

是指既不构成侵权,也无需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和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使用软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于软件的合理使用是这样规定的: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修改后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比修改前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于软件的合理使用的条件规定得更加严格,即仅限于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软件,才属于合理作用。

以上就是什么是计算机软件,什么是软件的合理使用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计算机软件是科技企业的核心,只有保护好软件,科技企业才有可能发展壮大。软件的合理使用不会侵害到软件著作权,但是许多合理使用人会超出使用权限实用软件,给软件著作权人造成损失。遇到这种情况,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帮您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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