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义乌市政府网站发布最新消息称,日前义乌市某餐饮店雇佣未成年人潘某和王某在其后厨内打杂,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与《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被依法查处,同时作出处罚。
经调查,15周岁的潘某和13周岁的王某通过招聘网站介绍来到廿三里街道某餐饮店求职,两位当事人自称已满16周岁,该餐饮店招工负责人未仔细核查便安排其于3月6日开始在后厨打杂,主要从事洗碗之类的简单工作。
当月10日,潘某和王某认为无法胜任该工作,与餐饮店老板结清工资后辞职。涉事单位违法使用童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单位限期将童工交由监护人带回。目前针对雇佣童工问题,当地已开展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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