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消息,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孩子生病,家长陈某向公司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改请事假仍旧被拒,该公司以旷工三天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随后陈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涉事科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正当事由,依法应支付赔偿金228610.76元。
律师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对员工申请休陪产假和育儿假不予批准,对员工休陪产假和育儿假期间的劳动报酬进行扣减,将休假情况与晋升、绩效及年终奖等福利挂钩,甚至将休假期间视为旷工,上述情形均属违法。
陪产假和育儿假是职场父母应享有的假期,在休假期间,劳动者视为正常出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劳动者正常出勤发放。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批假并以旷工为由辞退的,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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