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动物保护组织发现了136只死亡的楔尾鹰。
这些鸟类尸体是在一个农庄附近发现的,除了楔尾鹰,还有4只其他保护动物,包括2只乌鸦、1只笑翠鸟和1只其他种类的猛禽。
鉴于动物死亡的数量和规模,经过初步调查,认为这是明显的故意杀害,并把这次事件定义为该州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非法捕鸟活动。高度重视,立马立案侦查了。
当时调查的范围很广,投入了几十名工作人员全州调查,想尽各种办法,誓要将罪犯绳之以法。
然而,忙活了3个月,除了发现更多的楔尾鹰尸体外,根本没有抓到凶手。
正在一筹莫展之时,也就是在2018年9月,一名59岁的农场工人主动投案自首了。
他承认自己在2016年10月-2018年4月期间,在吉普斯兰东部地区投毒杀害鸟类。
用他的话来说,他是受到了农场主(雇主)的怂恿,将有毒物质注射到已经死亡的小羔羊脖子里,这些楔尾鹰就是吃了有毒羔羊的肉才死亡的,投毒行为不止1次。
而他之所以会自爆,是因为和雇主发生争执,他被解雇了,为了泄愤才去自首的。
据他的口供,结合真实的调查,结果显示,楔尾鹰的死亡数量高达406只,其中2017年366只、2018年40只。
楔尾鹰,学名楔尾雕,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猛禽,是当地重点保护对象,受到野生动物法严格保护的。
根据规定,故意杀死这些鸟类的人最高可被处以 8000澳元的罚款和最高 6 个月的监禁。每杀死一只鸟,将额外处以 800澳元的罚款。
按照这个规定,这名男子杀死了406只楔尾鹰,最高需要缴纳332800澳元的罚金,坐牢另算。
但结果,这名男子只被判了入狱14天,罚金2500美元(大约3800澳元)。
而怂恿者,也就是他的雇主,只需要接受12 个月的社区矫正,以及 100 小时的无薪社区工作。
这名男子也成为澳洲第一个因为伤害楔尾鹰被起诉入狱的人。
对于这个结果,动物保护组织表示罚太轻了。
可能是因为经验不足吧,在之后的处罚中,力度要大很多。
据报道,在2021年,被发现故意滥用农药的个人最高可处以 6 万美元的罚款,而公司最高可处以 12 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也是要坐牢的。
处罚力度虽然越来越高了,但类似的毒杀事件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为什么这些人冒着这么大的处罚风险,也要杀死这些鸟呢?
答案则是自己的财产——农场里的羔羊。
最新研究:楔尾鹰喜欢吃小羊是误解
一直以来,农场主都将楔尾鹰当作自己农场最大的威胁,尤其是在羊毛和小羊羔价值不断上涨的时候,他们认为:
“我不杀它,它就会杀死我的小羊,并吃掉它!”
久而久之,农民对楔尾鹰的仇恨已经埋在了心里,对于“楔尾鹰喜欢吃小羊”的认知也是根深蒂固的。
但事实上,科学家经过长期研究后发现,楔尾鹰喜欢吃小羊,绝对是误解。
在一个试验中,科学家们给楔尾鹰配备了太阳能卫星跟踪装置,用来跟踪它们的位置并了解它们吃了什么。
结果表明,楔尾鹰对羔羊的实际捕食率非常低,只有不到 1% 的羔羊死亡是由楔尾鹰造成的。
它的食谱中,捕食最多的是兔子,可达70%以上,极端的高达92%,其次是腐肉(动物尸体)。
那为什么人们总是误解楔尾鹰呢?
可能是楔尾鹰总给人一种残忍凶狠的印象吧。
首先,楔尾鹰有捕食小羊的能力;
它是澳洲最大的猛禽,翼展可达2.32米,体重可达5.8公斤。
与此同时,它还配备猛禽特有的喙和爪子,坚硬且锋利,一爪即可入骨。
这个身体素质,完全可以捕食体型稍大一点的哺乳动物,成年的动物捕食起来会比较吃力,但捕食像小羊、小袋鼠、小猫、小狗和野兔这样的,完全没有压力。
其次,它是机会主义捕食者,吃腐肉,也吃同类;
作为猛禽,楔尾鹰是机会主义者,在没有活物的情况下,也会吃腐肉。
人们经常在马路上看到楔尾鹰吃被汽车撞死的大袋鼠,有时也会吃其他鸟类的尸体。
通常会和其他鸦科动物一起分享,给人一种贪婪血腥的形象!
最重要的是,楔尾鹰是真的会吃小羊;
农场主伊恩·范德布鲁克就曾亲眼看到自己的2只小羊被楔尾鹰杀死,只用了15分钟。
还有一个农场主表示自己看到楔尾鹰落在小羊身上,用自己锋利的喙和爪子,将小羊的头啄烂。
但科学家表示,楔尾鹰一般吃的都是生病的或者带有先天缺陷的小羊,攻击健康的活的小羊是比较少见的。
有时候母羊本身比较虚弱,产下的小羊也不太健康,像这样的小羊就会被楔尾鹰选为捕食对象,动物总会在第一时间捕捉到死亡的气息。
事实上,有的小羊一出生就活不了,但农场主把小羊的死全部归咎于楔尾鹰,仇恨也就加深了。
最后
总的来说,楔尾鹰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喜欢吃小羊,它们更常吃兔子。
其实这很好理解,澳洲土地上的兔子已经泛滥成灾了。
对于楔尾鹰来说,就是不限量的自助餐,兔子的大小也适合楔尾鹰,优先选择兔子才是合理的。
就算没有兔子可以吃,它们也会选择腐肉。
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满足的情况下,才会选择捕食其它动物,包括刚出生的小羊,而且是出生就死亡或者虚弱的个体。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澳洲的楔尾鹰数量越来越少,因此,澳洲一直在宣传和教育民众,希望能和楔尾鹰“快乐共处”!
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周斌,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ngdanghao.com/article/344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