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1 月 18 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公布 2023 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68 家企业榜上有名。通知同时公布通过 2023 年复核评价的 248 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以及 5 家企业未通过复核评价,撤销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年540号),经审核,现将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一、认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68 家企业为 2023 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48 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菱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茂华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上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未通过复核评价,剔销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本站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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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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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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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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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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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上,年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资产总额 4000 万元以上。
认定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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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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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 3% 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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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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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 3 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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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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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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