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靳伟在北京丰台长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中的失责失职问题正式进行立案调查。
靳伟同志作为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且在他领导下,北京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医疗机构隐患问题较多明显存在重视不够的情况,出现督促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职责和生产主体情况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需予以严肃问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给予国家公职人员靳伟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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